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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使得经济适用房成“空中花园”?

作者:综合报道 来源:编辑:吴缙


        经济适用房,本是圆低收入人群一个有房梦,但是由于个人贷款卡得太严,很多人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经济适用房。
        因为收入达不到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最基本的准入条件,近日五十户合肥经适房申购者没能获得银行贷款,合肥市住房保障部门表示将积极努力寻找办法解决这50户的住房问题。尽管如此,不难想象这50户家庭内心将承受巨大的心理落差,因为从申购成功那天开始日渐清晰的安居梦,或许将与他们失之交臂。
        
        我国的住房保障分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三个层次,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享受国家的划拨土地及相关税费减免,同时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实行保本微利,在日益高涨的楼市行情下,住房保障制度实现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之梦,增添了百姓内心的生活幸福感。
        
        然而,这样的安居梦实现起来并非一帆风顺,从昆明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遭弃购,到近期广州经适房住户为还月供出租经适房,再到合肥50户经适房申购者因收入过低而贷款被拒,明明为“穷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穷人”却买不起,或者勉强购买却要以降低本已不高的生活水准作为代价,不能不说这样的现实与经适房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去甚远。
        
        “买得起的不能买,能买的买不起”无疑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适用房领域的一种令人担忧的怪象。“上错花轿嫁错郎”的保障层次错位使得经适房仿佛成了“烫手的山芋”,是经适房“门槛”过严还是价格太高?面对“最符合条件的买不起”的悖论,保障性住房这一公共资源到底该如何配置,才能发挥其最佳效率?
        
        收入过低,贷款遇阻
        
        近日,安徽规模最大、率先采用全装修模式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滨湖惠园正式交付业主,这无疑是一件温暖民心的好事。但是,在经济适用房滨湖惠园一期的800多户购房者中,大约580户由于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而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其中50户经适房业主因收入标准达不到银行的基本准入条件而未能获得按揭贷款。
        
        据了解,合肥滨湖惠园的销售均价是每平方米2827元,户型分为一人户40平方米、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三类,记者大致匡算了一下,40平方米的户型售价大约在11.3万,如果按照首付30%,20年还清贷款计算,付清首付3万多元,每月仅还本金要329元(不包含还贷利息)。
        
        按照2007年的经适房申购标准标准,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在4550元以下,按此要求申购人月收入大约379元以下方可有资格参与申购,而按银行的贷款条件,贷款人的月收入应该是月还款额的两倍,也就是说,月收入至少要达到658元。显然,申购条件与银行放贷条件之间形成了矛盾。
        
        事实上,为了鼓励银行为经济适用房提供贷款,合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政府回购政策,一旦业主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况,政府将购买经济适用房以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但是,银行方面并没有专门的经济用房贷款政策,严格遵照贷款审核的规章制度以避免金融风险,对于银行经营来说无可厚非。
        种种障碍导致政策是好的,却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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